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4-16793 主题分类: 政府办公厅,其他
成文日期: 2014-06-29 发布日期: 2014-06-29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14〕20号 有 效 性: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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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办公厅,其他
成文日期: 201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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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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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4〕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市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的相关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谋划我市“十三五”发展,对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省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编制好“十三五”规划,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一系列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立足“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树立战略思维,把握时代特征,遵循发展规律,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应对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要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创新规划理念,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约束性和指导力。要深入实施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战略,努力做大做强省会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发展高地,加快释放区域发展战略红利。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全面发展,实现“五位一体”和“四化同步”,切实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关系未来发展的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研究。要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更加注重系统分析、更加注重风险防范,以科学严谨、深入务实的态度,加强对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核心问题的研究,选对路径方法,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要研究提出一批基础设施、重大产业、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大项目,以项目的实施促进规划有效落地。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把工作做深做实。
  (二)研究提出基本思路。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发展经验,准确把握所处阶段和前进方向,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基本思路,明确本区域、本领域“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于10月底前报市发改委衔接,以便完善全市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并为编制专项规划、县(市)区规划奠定基础。
  (三)提报规划重大事项。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于7月底前将本区域、本部门希望纳入省、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重大事项的初步考虑报市发改委,并于10月底前报送最终文稿。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创新。要按照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在规划功能性质、方法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用改革创新的方法去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更好地发挥规划体现党委政府战略意图、引导市场主体行为、顺应人民美好意愿的功能作用。要在新理念、新路径、新政策、新举措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群众意愿。
  (二)搞好规划衔接。要加强上下衔接,注意做好全市总体规划思路与专项规划、县(市)区规划思路的衔接,做好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思路与省级相关规划思路的衔接。要加强左右衔接,各部门在提出专项规划思路时,要做好协同研究,确保规划思路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要加强前后衔接,科学把握“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宏观背景、现有基础、阶段目标,做好“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
  (三)做好组织保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领域广、时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同志组建工作队伍,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和财务经费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1名“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联络员,于7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邮箱)报至市发改委(联系人:王振华、林飞,电话:66607109,邮箱:
6056423@163.com)。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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