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784H/2016-00575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
| 成文日期: | 2016-03-23 | 发布日期: | 2016-03-25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调整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就办字〔2016〕6号 | 有 效 性: | 1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 成文日期: | 2016-03-23 |
| 发布日期: | 2016-03-25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调整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就办字〔2016〕6号 |
| 有 效 性: | 1 |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调整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
济就办字〔2016〕6号
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享受房租补贴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97号)和《关于提高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房租补贴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的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批流程由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受理--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初审上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批调整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受理初审--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批--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网上备案。每季度首月,县(市)区上报上季度房租补贴审批情况,市将房租补贴审批资金拨付到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申请房租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报材料、补贴期限不作调整。各县(市)区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强信息比对,严格审核审批,切实将房租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申请表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工商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性别 | 学历 | |||||
工商登记 注册日期 | 年月日 | 字号名称 | |||||
入驻基地 经营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营业执照号码 | |||||
隶属基地名称 | 经营地点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申领补贴金额 | ¥:(大写)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户名 | 银行账号 | ||||||
经营状况 | |||||||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意见 | (盖 章) 年月日 | 办公室意见 县(市)区劳动就业 | (盖 章) 年月日 | ||||
备注 | 本表一式3份,申请者、基地、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各存一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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