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8645/2023-00607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日期: 2023-07-12
发布机关: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农农〔2023〕20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日期: 2023-07-12
发布机关: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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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 0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我市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济农农〔2023〕20号


各区县(功能区)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农人字〔2023〕26号)要求,省分配我市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推荐名额65个。其中,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我市5个)每个示范区原则上分配推荐名额2个,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我市2个)每个推进区原则上分配推荐名额1个。参照省推荐人选数量的测算办法,综合考虑我市实际,对各区县的推荐名额进行了分配(见附件1)。

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人才工程和齐鲁乡村之星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齐鲁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推荐人选身份界定为非公职人员(即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国有企业人员)。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农人字〔2023〕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标准条件。齐鲁乡村之星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全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将树立更多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典型。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群众广泛认可,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自下而上、逐级评审,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要坚持“四个优先”:优先推荐在农村一线发挥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与“三农”息息相关、直接服务于“三农”的人选;优先推荐年富力强、有创新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素质农民;优先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推荐人选。原则上从入选的“海右”乡村振兴人才中推荐。推荐人选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数量不超过各区县推荐人数的30%。

二、严格审核把关。今年首次使用“人才山东网”系统进行申报推荐,各区县要指导申报人员根据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在线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相关证书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确保申报信息、材料内容与申报人员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申报材料,在系统内提出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进行修改。要对推荐人选认真组织考察,确保推荐的人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上报前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征求同级政法、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上传系统。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发动,使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活动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7月1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

人:郑庆卓

联系电话:0531—51709021

址: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D1534房间

邮箱:nyjzzrsc@jn.shandong.cn



附件:1.各区县齐鲁乡村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农人字〔2023〕26号)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各区县齐鲁乡村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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