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5-16764 主题分类: 政府办公厅,其他
成文日期: 2015-09-02 发布日期: 2015-09-02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15〕38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府办公厅,其他
成文日期: 2015-09-02
发布日期: 2015-09-02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15〕38号
有 效 性: 0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济政字〔2015〕38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5〕18号),同意你市行政区划进行如下调整:
  一、撤销普集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普集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普集镇政府驻地。
  二、撤销绣惠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绣惠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绣惠镇政府驻地。
  三、撤销相公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相公庄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相公庄镇政府驻地。
  四、撤销文祖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文祖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文祖镇政府驻地。
  五、撤销官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官庄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官庄镇政府驻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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