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6-17742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8-15 发布日期: 2016-08-15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16〕43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8-15
发布日期: 2016-08-15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16〕43号
有 效 性: 0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济政字〔2016〕43号


商河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商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6〕7号),同意你县行政区划进行如下调整:
  一、撤销沙河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沙河镇,镇政府驻原沙河乡政府驻地。
  二、撤销张坊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张坊镇,镇政府驻原张坊乡政府驻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