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37059525546-A/2017-4015572 | 主题分类: | 政府 |
|---|---|---|---|
| 成文日期: | 2017-03-04 | 发布日期: | 2017-03-04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集中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字〔2017〕6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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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7-03-04 |
| 发布日期: | 2017-03-04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集中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字〔2017〕6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集中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字〔2017〕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集中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4日
济南市市中区集中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实施方案
“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其轧制的钢材。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不仅耗用大量废钢资源、污染环境,而且干扰钢铁市场正常秩序,安全生产隐患巨大。前期我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但个别地方仍存在盲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排查整治“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月24日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考察时关于去产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站在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维护去产能工作大局的高度,切实担负起依法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政治责任,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以更大力度、更扎实有效的措施,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做到全面彻底、务求实效。
二、排查整治对象
全区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三、时间安排
(一)深入发动阶段(3月上旬)。区政府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11日-3月25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以街道为基本单元进一步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果断处置,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各自专项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总结巩固阶段(3月26日-31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对本辖区、各自负责领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报告,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行政公章后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同时,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管理措施与责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责任分工
各街道办事处为本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排查整治本辖区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并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置举报线索。
区发改委负责督导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项目的排查整治工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全区实施方案,按照排查整治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做好举报事项转办并督促调查、核实、整治到位。
区城乡建委负责排查整治建筑领域使用“地条钢”问题,发现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其依法追查“地条钢”生产销售源头。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钢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严格审批把关,对生产、销售领域的“地条钢”实施排查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公安市中分局、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城管局、环保局、安监局按照部门职责配合做好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清理、整治工作。
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区集中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工作组,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层层动员部署,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检查督导,形成监管合力。
(二)迅速行动,精心排查。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实施拉网排查,并利用异常用电大户名单、废旧钢铁流向、群众举报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甄别。严格排查确认是否存在制售“地条钢”企业,摸清每台生产装备和产能设备的情况,真正把底数搞清楚,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
(三)依法整治,从严执法。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发改、经信、市场监管、公安、国土资源、城管、环保、安监等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对确定为“地条钢”生产企业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要做到“两个坚决拆除”,即凡是钢铁违法违规项目涉及冶炼装备的必须坚决拆除,凡是利用中频炉、工频炉生产建筑用钢材的必须坚决拆除。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生产装备,要立即拆除,坚决淘汰。对不具备钢铁冶炼能力的纯轧材企业,手续不完备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在相关手续完备前不得恢复生产。
(四)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凡排查整治不到位、漏报瞒报且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对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就地免职。对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在排查整治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也要实施行政问责。
附件:济南市市中区集中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济南市市中区集中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付 华 副区长
副组长:李作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徐广利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褚星华 区发改委调研员
王传军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君 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泽新 区公路局副局长
张 磊 区城管执法局调研员
董海平 区环保局调研员
张业伟 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瑞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 勇 公安市中分局副局长
刘玉芹 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牛晓东 六里山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曹 勇 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伟杰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 冉 四里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崔玉沛 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晔 大观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程立国 魏家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清 泺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孔令斌 王官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博 舜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俊华 七贤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
王 宁 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福青 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书友 兴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晶 党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书广 陡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徐广利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工作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该项工作结束后,工作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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