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3553722767N/2021-4015763 主题分类: 监察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人社发〔2021〕8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监察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发布机关: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人社发〔2021〕8号
有 效 性: 0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局管各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135号)同时废止。

本裁量基准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29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