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37059525546-A/2017-4016445 | 主题分类: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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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17-12-20 | 发布日期: | 2017-12-2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字〔2017〕46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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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暂无 |
| 成文日期: | 2017-12-20 |
| 发布日期: | 2017-12-2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字〔2017〕46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字〔2017〕4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济南市市中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精神,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救助方针,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不断完善救助体系,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让突遇不测陷入生活困境的城乡居民得到及时救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健全救助机制为抓手,以创新救助方式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急难救助制度,妥善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帮助急难困难群众摆脱困境、渡过难关。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区政府统筹管理全区“救急难”工作,整合各部门救助资源,形成综合配套的救助合力。
(二)部门联动。按照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开展救助。
四、具体任务
健全完善我区现行的各项救助制度,明确社会救助“救急难”的范围、事项和标准,探索推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新模式,重点研究开展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升救助综合效应。
(一)健全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专项救助的功能和作用。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及时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结算程序,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相关制度,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难”的制度特点。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做到救助程序方便快捷,救助及时。
(二)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依托村(居)基层党组织、驻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村(居)明确1名社会救助信息员,负责发动群众及时提供急难信息。各街道办事处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作为急难救助热线电话,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渠道,做到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
(三)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区、街道、社区(村)统一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结果跟踪,为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四)健全急难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对急难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进行入户调查,按有关程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确保“应救则救”,防止“错救”、“漏救”。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要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时间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救助结果应在救助对象居住地、救助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不再进行对象认定。疾病应急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按相应救助政策进行对象认定。
(五)加强慈善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衔接机制,构建社会救助和慈善工作信息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和慈善资源、社会服务信息的对接、共享和匹配,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救助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救助“救急难”方面的优势,对困难群众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帮助急难家庭尽快摆脱困境。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的牵头联络和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完善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财力保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慈善捐赠、社会捐助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健全广泛的群众参与机制,通过慈善劝募、社会捐赠等方式募集救助资金。
(三)建立督办制度。建立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落实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或转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多角度宣传开展社会救助“救急难”的作用意义、范围标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救急难”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济南市市中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济南市市中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孟庆顺 副区长
召 集 人:赵 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王晓峰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兴水 区老龄办调研员
王广通 区总工会调研员
齐巍岩 团区委副书记
郝 莉 区妇联副主席
邓洪雁 区残联副理事长
吕燕军 区发改委调研员
张瑞文 区教育局调研员
车 鸿 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副主任
毛中义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宏 区工资发放中心主任
汪 颖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琰涛 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吕晓峰 区社会经济调查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王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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