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37059525546-A/2018-4016951 主题分类: 暂无
成文日期: 2018-06-05 发布日期: 2018-06-06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字〔2018〕19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暂无
成文日期: 2018-06-05
发布日期: 2018-06-06
发布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字〔2018〕19号
有 效 性: 0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

市中政办字〔2018〕1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建立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83号)以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规划为依托,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划定,确保产能。综合相关街道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土壤环境质量等因素,发挥资源优势,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

2.坚持统筹协调,绿色发展。正确处理城乡之间、部门之间、生产与生态之间等方面关系,整合资金,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生态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3.坚持政策保障,引导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4.坚持建管并重,完善机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种植收益保持合理水平,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建得好、管得住、见长效。

(三)主要目标。2018年,全面推开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到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小麦生产功能区2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2万亩,其中玉米面积为小麦复种面积)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按照省政府“3年完成划定、5年基本建成”的总要求,稳步推进,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耕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精准科学划定

(一)划定标准和任务。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农用地环境质量标准;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等范围;具有粮食的种植传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全区6.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中,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根据市下达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总规模,综合考虑相关街道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近3年来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全区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街道,街道要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辖区资源禀赋、发展潜力等情况,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细化分解到村。

(二)精准建卡落地。各相关街道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统一标准,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确保每一地块均能在图上找到图斑,每一图斑均能找到相应地块。划定工作完成后,及时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组织核查初验,并报请市级检查验收,以备省抽查核实。

三、积极推进建设

(一)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对照《高标准农田质量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1852-2012)要求,按照集中连片、区域推进、无缝对接、标准一致的要求,整合资源,重点在整治田块、改良土壤、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强化后续管护等方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浇、涝能排。

(二)强化科技支撑。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集中力量攻克影响单产提高、品质提升、效益增加和环境改善的技术瓶颈,因地制宜集成组装区域性、标准化、可持续技术模式,引领农业生产方式改变,重点在耕地地力提升和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等方面提高水平。

(三)提升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构建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实现“藏粮于制”。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等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协会、涉农企业等涉农组织,为农民、农业生产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积极探索农业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

四、切实加强监管

(一)依法依规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相关制度,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控制新建可能影响耕地土壤质量的重点行业企业,督促现有相关行业企业加快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实施美丽田园建设行动,按照“生产标准化,农田景观化,环境生态化”要求,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相结合。通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范生产配套设施,调整优化种植业布局,将农田打造成为靓丽的田园风光。

(二)明确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村、户和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模式,支持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进行管理和运营。

(三)强化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综合运用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土壤环境和质量等进行定点动态监测,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粮食生产功能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粮食生产功能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完善支持政策

(一)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直接承担建设任务。针对不同主体,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PPP合作等方式,支持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优化财政投入运行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健全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利益重点补偿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探索改进补贴方式,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率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使用。

(三)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创新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贴息政策,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融资功能,推广大型农机具、固定资产、订单仓单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推进信贷支持生产、加工、烘干、仓储等环节。加大政策引导和财政补贴力度,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指数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农产品农业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所需经费由市、区统筹解决。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等资料;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发改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第三方评估;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整合,优化使用方向。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与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和数据、技术支撑。

(三)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培训,让干部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让技术人员明确要求、掌握规范,让群众明白目的、积极参与。要及时宣传报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的良好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农业、发改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工作情况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省、市、区督导组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纳入“品质市中”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管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济南市市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济南市市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市中政办字〔2018〕1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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