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37059525546-A/2018-4017589 | 主题分类: | 暂无 |
|---|---|---|---|
| 成文日期: | 2018-12-19 | 发布日期: | 2018-12-19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字〔2018〕64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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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暂无 |
| 成文日期: | 2018-12-19 |
| 发布日期: | 2018-12-19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字〔2018〕64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字〔2018〕6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市中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根据省卫计委印发的《山东省“十三五”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鲁卫发〔2017〕14号)、市卫计委印发的《济南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实施方案》(济卫宣发〔2017〕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以“健康促进、健康传播、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95%以上的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二)全区30%的村居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示范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三)全区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四)全区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五)全区50%的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六)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七)全区评选出100个健康家庭。
(八)建设无烟环境,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无烟环境作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九)有完善的覆盖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十)全区环境健康、安全、整洁、卫生,生活污水和粪便达到无害化处理,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应对辖区人口老龄化,多渠道深层次传播健康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及和谐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十一)创新体制机制,总结符合我区实际的、可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健康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措施落实,扩大减盐干预覆盖面,提高全体居民低盐膳食知晓率,逐步减少食盐摄入量。
(十二)到2019年上半年,建成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
三、时间安排
根据全省健康促进项目统一时间安排,创建工作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8年12月)。成立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二)全面落实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2月)。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制定健康促进相关措施、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区建设。
(三)评估迎检阶段(2019年2月—2019年4月)。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完善各类工作项目资料,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相关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
1.把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建设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2.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与健康相关的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制定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区具体工作方案。区卫计局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注重率先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开展。
3.建立覆盖城乡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配备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二)开展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区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基本情况。
2.确定工作重点。结合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我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措施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评价干预效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邀请上级部门对效果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补足短板。
(三)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和公共环境。
1.开展健康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
3.环境整洁卫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
4.提供足够的锻炼场地和设施。
5.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环境及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区卫计局要主动做好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区指导,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的健康促进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创建工作,做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的标准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要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区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区宣传推广工作,全方位宣传健康理念、公共政策、工作动态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济南市市中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济南市市中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永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孟庆顺 副区长
成 员:任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扬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淑芳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林秀丽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于 飞 团区委书记
施海颖 区妇联主席
丁 一 区科协主席
周 杰 区发改委主任
耿汝年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区大数据业服务中心(区信息软件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绍辉 区教育局局长
张华国 区科技局局长
王晓峰 区民政局局长
徐 波 区财政局局长
刘伟忠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邹 斌 区住建局(城市更新局)局长
王河山 区市政局局长
刘学法 区城管局副调研员、园林局局长
周 勇 区城管局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燕 区环保局局长
李广林 区农业局局长、扶贫办主任
王 伟 区商务局局长
张军海 区文化局局长
张立春 区卫计局局长
赵岱洋 区医院党委书记
郝全义 区统计局局长
任泉铭 区安监局局长
汪宏志 区食药监局(食安办)局长(主任)
贾志岱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企业服务局局长
韩明轩 区体育局局长
王善君 公安市中分局副政委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张立春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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