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37059525546-A/2019-4019088 | 主题分类: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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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19-02-12 | 发布日期: | 2019-02-12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发〔2019〕1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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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暂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2-12 |
| 发布日期: | 2019-02-12 |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办发〔2019〕1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
市中政办发〔2019〕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对报告中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12100”民生工程进行了分解立项(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细化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的落实工作,对所承担的任务逐项、逐条分解细化,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明确季度目标及月份推进计划。相关工作分解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19年工作任务落实计划表》(见附件3),于2月22日(星期五)前报区政府督查室。涉及到机构改革调整的责任单位,由承接其职能的部门按要求继续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将对上报计划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督查。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按一月一报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将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等)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见附件4)报区政府督查室。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区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各单位落实情况,重大事项一事一通报,完成的事项第一时间通报,“12100”民生工程完成情况一月一通报,整体工作推进情况一季度一通报。
附件:1.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立项表
2.2019年“12100”民生工程责任分解表
3.2019年工作任务落实计划表
4.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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