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104597024629Y-A/2014-64930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成文日期: | 2014-06-27 | 发布日期: | 2014-06-28 |
| 发布机关: |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槐荫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槐政办发〔2014〕12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14-06-27 |
| 发布日期: | 2014-06-28 |
| 发布机关: |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槐荫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槐政办发〔2014〕12号 |
| 有 效 性: | 0 |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槐荫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
示范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槐政办发〔2014〕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槐荫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槐荫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区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4〕8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靓丽槐荫”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工作理念,遵循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规划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以法制为保障,形成统一指挥、各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全区抗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到2015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全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地震应急救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加快发展,人均有效避难面积达到1.5平方米。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全面普及,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居民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分别达到100%、70%、60%。推进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全区防震减灾管理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震灾害工程性防御体系建设。
1.做好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研究,积极推广应用相关研究成果,为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选址、抗震设防以及震时灾害快速评估、政府决策、应急救灾指挥等提供科学依据,合理避让潜在地震风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分局、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2.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力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科技局、城乡建设委、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3.开展抗震性能排查与抗震加固工作。深入推进老旧房屋、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大违章建筑依法拆除力度。有计划地开展既有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组织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以及交通、铁路、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建立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采取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等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地震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管理局、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4.提高农村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对农村住房抗震设计、危房改造、工匠培训等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施工。提高城中村和城郊农村住房抗震能力,建立相关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普及建筑抗震知识。(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管理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区、街道、村居3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重点企事业单位(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大型文体活动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大型厂矿企业;金融、保密、档案等单位)要制定(修订)地震应急专项预案,报区科技局备案。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督查和演练制度,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联合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地震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区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安监局、市政局、体育局、黄河河务局、区政府应急办,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有效整合区有关部门信息数据资源,推进应急指挥网络互联互通,确保震后应急指挥统一高效。加强地震现场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及时准确获取震区现场视频、音频及数据信息,实现地震现场与指挥中心之间信息实时交换和传递,全面提高现场灾情收集及救援力量、物资调配指挥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农发局、卫生局、安监局、人防办、市政局、区政府应急办)
(四)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调运机制。采取政府采购、与供货单位签订远期供货协议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储备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并制定快速调运预案,建立运行跟踪机制,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安全、按时运抵灾区。完善应急救援资源储备备案机制,做好大型救援设备储备、使用等相关信息统计,切实摸清底数,为震后实施应急救援指挥决策提供详实资料。(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科技局、民政局、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消防等单位建立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加强地震灾害救援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效发挥其救援骨干作用。在交通、卫生、市政公用、通信、供电、危险化学品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中强化地震应急职能,提高地震救援救助和抢险保通能力;在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各类地震灾害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1次地震应急演练,学校、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要适当增加演练次数,提高应急避险和抢险救灾能力。充分利用地震应急信息资源,及时会商解决应急救援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有效联动、紧密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分局、城乡建设委、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卫生局、安监局、市政局、科协、红十字会、区政府应急办、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六)加大地震避难场所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并将其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达到人均有效避难面积1.5平方米要求。在建成区规划设立应急疏散通道,重要路口设立明显的应急标志牌。避难场所建设管理以属地为主。(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文化局、园林局、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七)打造防震减灾示范工程。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作,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1个市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创建1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教育局、城乡建设委、安监局、科协,各街道办事处)
(八)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宣传、民政、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和突发地震事件新闻应急宣传机制。编制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方案,统筹利用各类媒体,推进科普教育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全面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将防震减灾教育内容纳入相关培训课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科协、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
2.建设区防震减灾科教体验中心。有效利用社会资源,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设集科技性、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于一体的高科技地震科普馆,设置地震科普展区、逃生救援体验等多个功能区,面向社会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园林局、区政府应急办)
3.完善防震减灾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加大科普资源整合力度,加强防震减灾宣传队伍建设,健全防震减灾知识传播与普及网络,拓宽公众获取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渠道,切实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建设,到2015年底全区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工作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各街道办事处)
(九)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1.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完善区地震监测中心功能,实现省、市、区3级地震台测震和前兆监测数据共享。全面提升地震监测水平。(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做好震情监视和异常跟踪工作。制定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强化异常跟踪落实,妥善有效处置显著地震事件,及时发布震情信息。制定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方案,加强舆情研判,及时消除地震谣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大地震群测群防力度。大力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在每个街道建立不少于1处宏观测报点、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村居设立防震减灾宣传网点、明确1名灾情速报员。强化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有效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和灾情速报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各街道办事处)
4.有效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在全区范围内所有台站观测点设置地震监测保护标志,落实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措施,保障地震监测台站正常运转和地震监测预报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全面做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力量配备,保障必要工作条件,确保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区级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实现网络运行连续、安全、可靠,提升地震监测和群测群防能力。在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建立不少于50人的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地震灾害救援能力。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成2处以上大型地震应急综合避难场所,每个村居至少建成1处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园林局、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安排
(一)实施动员部署(2014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分解指标,部署工作。
(二)全面组织推进(2014年7月—2015年10月)。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努力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区创建工作。
(三)自查完善提高(2015年11月—2015年12月)。各有关部门对照相关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地震局检查考评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街道办事处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推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保障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互相支持配合,形成推进合力。
(二)落实保障资金。建立政府引导、属地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防震减灾筹资机制,依法将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有效整合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建设工作。要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监管,确保资金利用效益。
(三)强化科技支持。建立多部门、多灾种、多学科的防震减灾研究平台,积极开展地震预报预警、综合防御、应急救援等方面技术研发,加强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进防震减灾科技全面发展。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机制,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附件:槐荫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区指标体系配档表
附件
槐荫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区指标体系配档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
1 | 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指标体系 | 贯彻实施法律法规 | 开展《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 | 区科技局 | 区发改委、城乡建设委 | 每年开展 | ||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健全区地震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和必要的执法装备。 | 区科技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已完成 | ||||
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 区法制办 | 每年开展 | ||||||
规范执法工作 | 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 区科技局 | 区发改委、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开展法制宣传 | 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 区科技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2 2 2 | 地震灾害预防指标体系 地震灾害预防指标体系 地震灾害预防指标体系 | 加强震害防御基础工作 | 积极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研究,积极推广应用相关研究成果,为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选址、抗震设防以及震时灾害快速评估、政府决策、应急救灾指挥等提供科学依据,合理避让潜在地震风险。 | 区科技局 | 区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分局、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2014年底 | ||
开展抗震性能普查与抗震加固工作 开展抗震性能普查与抗震加固工作 | 完成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任务。 | 区教育局 | 2014年底 | |||||
深入推进老旧房屋、棚户区改造工作。 | 区棚改指挥部、住房保障管理局 | 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有计划地开展既有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组织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以及交通、水利、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建立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采取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等防范措施,消除地震安全隐患。 | 区科技局、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2015年底 | |||||
加大违章建筑依法拆除力度,消除地震安全隐患。 | 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提高农村地震安全保障能力 | 协调市相关部门,对农村住房抗震设计、危房改造、工匠培训等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施工。 | 区科技局、城乡建设委 |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 2015年底 | ||||
提高城中村和城郊农村住房抗震能力,建立相关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普及建筑抗震知识。 | 区科技局、城乡建设委 |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 2015年底 | |||||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 协调市相关部门,加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区科技局、城乡建设委 | 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协调市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抗震设防质量监管,落实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 | 区科技局、城乡建设委 | 区发改委、科技局、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已完成 | |||||
建设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 | 建成区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 | 区科技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2015年底 | ||||
完成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济南市震害数据采集任务。 | 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城乡建设委、卫生局、安监局、住房保障管理局、市政局等部门 | 2015年底 | ||||||
建设完善震害预测信息平台。 | 2015年底 | |||||||
整合集成地震监测、震害评估等功能,建成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地震灾害社会公共信息服务。 | 区科技局 | 2015年底 | ||||||
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 |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社区、企业等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培育打造亮点工程。 | 区科技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创建1个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 区科技局 | 已完成 | ||||||
创建1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 区科技局 | 已完成 | ||||||
创建1个市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 | 区科技局、科协 | 2015年底 | ||||||
创建1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 | 区科技局、安监局 | 2015年底 | ||||||
3 3 3 3 | 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 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 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 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 | 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 重点企事业单位必须制定(修订)地震应急预案:1、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单位;2、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大型文体活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3、水库、黄河、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大型企业;4、金融、保密、档案等单位。 | 区科技局、经信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安监局、体育局、市政局、区政府应急办、黄河河务局等相关部门 | 2014年底 | |||
各街道办事处应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做好村居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预案汇总后,报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技局)备案。 | 各街道办事处 | 2014年底 | ||||||
地震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健全预案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区科技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2014年底 | |||||
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 建立完善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具备震时应急指挥、紧急震情会商等各项功能。 | 区科技局 | 已完成 | |||||
整合区有关部门信息数据资源,推进应急指挥网络互联互通,提高应急指挥联动能力,确保震后应急救灾指挥统一高效。 | 区政府应急办 | 区科技局、公安分局、环保局、农发局、城管执法局、安监局 | 2015年底 | |||||
加强地震现场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准确获取震区现场视频、音频等数据信息,实现地震现场与指挥中心之间信息实时交换与传递,提高现场灾情收集、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指挥能力。 | 区科技局 | 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农发局、人防办、卫生局、市政局、区政府应急办 | 2015年底 | |||||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 依托公安、消防等单位建立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加强地震灾害救援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救援骨干作用。共享地震应急信息资源,及时会商解决应急救援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有效联动和紧密协同。 | 区科技局 | 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府应急办 | 2014年底 | ||||
积极推进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在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 | 各街道办事处 | 2015年底 | ||||||
在交通、卫生、市政工程、通信、供电、危险化学品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中强化地震应急职能,提高地震救援救助和抢险保通能力。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发改委、经信局、公安分局、城乡建设委、卫生局、安监局、市政局、科技局、红十字会 | 2015年底 | |||||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各类地震灾害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1次地震应急演练。 | 区科技局 |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每年开展 | ||||
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演练次数,以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每年开展 | |||||
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 建立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完善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民政局、商务局 | 2015年底 | ||||
采取政府采购和与供货单位签订远期供货协议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加强物资储备,制定救灾物资快速调运预案,建立应急救灾物资运行跟踪机制,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安全、按时运达灾区。 | ||||||||
做好大型救援设备储备、使用等相关信息统计,建立完善救援资源储备备案机制。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经信局、民政局、商务局 | 2015年底 | |||||
掌握大型救援装备相关信息,摸清底数,确保灾后及时为政府实施救援指挥决策提供详实资料。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经信局、民政局、商务局 | 2015年底 | |||||
抓好区地震应急装备库建设。 | 区科技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2015年底 | |||||
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 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达到人均有效避难面积1.5平方米。 | 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区发改委、科技局,城乡建设委、各街道办事处 | 2015年底 | ||||
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建设以属地管理为主。 | 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 | 区教育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委、体育局、园林局、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每年开展 | |||||
在建成区规划设立应急疏散通道,保持道路畅通;在重要路口设立明显应急标志牌。 | 区发改委、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2015年底 | ||||||
4 4 |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指标体系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指标体系 | 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 建立宣传、民政、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建立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机制。 | 区科技局 | 区教育局、民政局、科协 | 2015年底 | ||
编制宣传方案 | 编制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 区科技局 | 区教育局、科协、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年初 | ||||
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推进科普教育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 | 2015年底 | |||||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培训 | 落实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相关专项经费。 | 区财政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全面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 | 区科技局 | 区教育局、民政局、安监局、科协、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开展地震科普流动宣传。实现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 | 区科技局、科协 | 2015年底 | ||||||
加大科普资源整合力度,健全防震减灾知识传播与普及网络。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科技局、科协 | 2015年底 | |||||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队伍建设,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拓宽公众获取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渠道,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 | ||||||||
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创建活动 | 启动区防震减灾科教基地建设。 | 区科技局 | 区园林局、区政府应急办 | 2015年底 | ||||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创建活动。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 | 2015年底 | |||||
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活动 | 实施《济南市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 | 区科技局 | 区教育局、科协 | 已完成 | ||||
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建设,全区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全部完成。 | 区教育局 | 区科技局、科协 | 2015年底 | |||||
5 5 | 地震监测预报指标体系 地震监测预报指标体系 |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 建成功能齐全的区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实现省、市、县地震台数据实时共享,地震数据传输连续、安全、可靠。 | 区科技局 | 已完成 | |||
建设区地震监测中心。 | 区科技局 | 已完成 | ||||||
建立台网运行维护保养工作机制,单台运行率保持在95%以上。 | 区科技局 | 每年开展 | ||||||
建设地震前兆观测站1个。 | 区科技局 | 区财政局 | 2015年底 | |||||
提升地震监视预警能力 提升地震监视预警能力 | 强化异常跟踪落实,妥善有效处置显著地震事件,及时发布震情信息。 | 区科技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制定地震应急宣传工作方案,加情舆情研判,消除地震谣传,维护社会稳定。 | 区科技局 | 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 ||||||
与周边县区加强强震监测数据共享,开展地震预警技术实验,提高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 区科技局 | 2015年底 | ||||||
健全全区 “三网一员”群测群防体系 | 进一步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和灾情速报中的作用。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科技局 | 已完成 | ||||
制定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点管理考核办法》、《观测员工作职责》、《宏观异常上报规则》等各种规章制度。 | 区科技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
编发《群测群防手册》,组织 “三网一员”培训活动。 | ||||||||
依法加强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 | 在辖区内已有台站观测点设置地震监测保护标志,台站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区科技局 | 区公安分局 | 2015年底 | ||||
6 6 | 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指标体系 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指标体系 | 加强地震工作机构建设 | 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 区科技局 | 区财政局 | 2015年底 | ||
配备专职地震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 区科技局 | 2015年底 | ||||||
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 建立健全区地震行政执法队伍。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科技局、城管执法局 | 2014年底 | ||||
建设功能完善的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实现网络运行连续、安全、可靠。 | 区科技局 | 已完成 | ||||||
各街道办事处、村居等基层单位建立不少于50人的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科技局 | 2015年底 | |||||
强化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每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不少于1处宏观测报点、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村居设立防震减灾宣传网点、明确1名灾情速报员。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科技局 | 已完成 | |||||
辖区内建成2处以上大型地震应急综合避难场所,每个村居至少建成1处应急避难场所,设立应急疏散通道,保持道路畅通。 | 各街道办事处 | 区发改委、科技局、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2015年底 | |||||
7 7 | 防震减灾综合保障工作指标体系 防震减灾综合保障工作指标体系 | 落实规划保障 | 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区发改委 | 区科技局、城乡建设委、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 已完成 | ||
落实领导保障 |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区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 已完成 | |||||
落实机构保障 | 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 | 区科技局 | 2015年底 | |||||
落实人才保障 | 充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相关在职继续教育。 | 区科技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实时开展 | ||||
落实经费保障 | 防震减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区财政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已完成 | ||||
落实制度保障 落实制度保障 | 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 每年安排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并进行检查落实。 | 区科技局 |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每年年初 | |||
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 实时开展 | |||||||
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 | 各成员单位确定联络人员。 |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14年底 | |||||
每月将本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技局)。 | 每月1次 | |||||||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1次调度会议,汇总和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 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每季度1次 | |||||
实时调度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 | 实时开展 | |||||||
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 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区政府综合考核体系。 |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5年底 | |||||
制定区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 2015年底 | |||||||
建立工作机制 |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 2014年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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