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市中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打印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2-23


问:《济南市市中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市中区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开放力度,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对体育健身的需求,但仍存在全民健身设施城乡分布不均衡、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问:《实施细则》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促进我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实施细则》的制定,有利于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供给能力。

问:《实施细则》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室外健身器材配件管理办法》《体育场馆运营办法》《济南市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区情实际,我局起草了《实施细则》初稿。先后征求了社会公众、专家、律师、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司法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问:《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九条规定。

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明确了《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是配置与建设。主要明确了全民健身设施申请原则,提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场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安装的器材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采购且采购的器材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

第三部分是管理与维护。主要明确了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原则以及体育主管部门、接收全民健身设施的组织和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的主要职责,对器材巡检、器材维修、器材拆除的方法步骤进行了说明。

第四部分是开放与经营。主要明确了政府投资的全民健身多功能运动场地开放时间,对运营管理机构开放和运营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是法律责任。主要明确了受赠单位、器械供应商、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是附则。明确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并规定了生效时间。

联系人: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刘斐,557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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