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打印 来源: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6-05-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殡葬事业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6〕109号)。为便于各方准确理解和执行,现就相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2026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对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定价机制、监管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本通知,旨在全面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提升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和透明度。

二、制定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政部、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

三、出台目的

(一)强化公益属性。通过推行基础项目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非基础项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收费项目清单化等方式,确保殡葬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惠民、公平原则,防止过度市场化、商业化倾向。

(二)规范收费秩序。明确殡葬服务基础项目、非基础项目、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要求,推行“清单之外收费”,遏制乱收费、高收费、捆绑收费等行为。

(三)减轻群众负担。对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推动中低价位服务和用品足量供应,引导形成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社会风尚。

四、重要举措

(一)构建“清单之外无收费”的闭环管理体系。为从源头遏制乱收费、隐性收费问题,建立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化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市级层面统一划定七项基础服务项目,明确其公益属性;市民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制定非基础项目清单和收费目录清单。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必须对照清单逐项收费,未纳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将收费事项“锁进清单”,将收费行为“晒在阳光下”,杜绝机构随意增设服务项目、变相捆绑收费等乱象。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制定—执行—监督—调整”的闭环管理流程。

(二)分类规范定价机制,强化公益属性与成本约束。针对不同性质的服务项目和机构类型,文件设计了差异化的定价规则。对于遗体接运、火化等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制定必须依据成本监审或调查结果,扣除政府补助与社会捐赠后,按“补偿合理成本”原则确定。特别强调:违背殡葬服务主体功能的建设投入(如过度豪华装修)不得计入定价成本,墓碑成本仅参照普通类墓碑计算,防止以“高端化”名义推高价格。

(三)建立透明化收费公示与确认制度,保障丧属知情权。为破解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糊涂消费”问题,文件首次要求在殡葬服务中建立收费确认环节的录音录像制度。服务机构必须在服务前向丧属逐项说明服务内容、细项费用、总计费用,形成书面收费清单,经丧属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服务。同时,服务场所须显著位置公示全部收费信息,丧葬用品销售还须公示产地、等级、材质,鼓励同步公示采购价与销售价。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不符的,不得收费。这一机制实质上将收费知情权、选择权、确认权交还给群众,减少事后纠纷。

(四)强化行业监管与定期评估,推动长效治理。文件明确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定期开展抽查检查,推动殡葬服务经营主体使用统一制式合同,严格禁止限制或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用品。同时,建立收费政策定期评估制度,原则上每三年对收费项目、标准、进销差价率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视情况调整优化。这意味着殡葬收费不再是“一定了之”,而是进入动态监测、科学调整、持续优化的治理轨道。

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说明

本通知全面承接并细化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的核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以下细化和创新:一是定价程序细化。区分市属和区县(功能区)殡葬服务机构,分别明确定价申请、审核、核定、报批等具体流程,增强操作性。二是进一步明确存在不合规问题机构处理机制。明确不具备政府定价条件的具体情形,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暂不具备政府定价条件的机构,进一步明确由市民政部门指导制定试行收费标准,体现政策灵活性。三是收费公示强化。在省级基础上增加“费用确认环节录音录像”“收费清单由丧属签字确认”等具体措施,提升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六、关键词诠释

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指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骨灰格位安葬等7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本通知中体现为对基础项目设定的收费上限。

墓位(格位)使用费:指公墓或骨灰堂提供的墓穴、骨灰格位使用所收取的费用,包含20年维护管理费。

生态安葬:指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或以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等方式处置遗体、骨灰的安葬方式。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处(收费管理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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