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济南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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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时间:2026-05-15
一、制定背景
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有序推进中考改革”。
为持续规范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优化招生录取机制,适配全市学龄人口动态变化趋势,统筹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开展,市教育局依据山东省教育厅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总体部署,结合《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济教办〔2025〕17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26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办〔2026〕5号)等文件,制定出台《济南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结合《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济教办〔2025〕17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26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办〔2026〕5号)等市级现行文件,充分听取了区县教体局、市直属学校以及相关处室意见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形成本《意见》。
三、出台目的
通过优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济南市高中阶段招生体系。一方面有效保障招生公平公正,规范各类招生行为,精准防范招生风险,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优化普职招生结构,畅通多元升学渠道,适配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升学需求,助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推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高质量发展,为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招生基础。
四、重要举措
一是优化自主招生结构。自2026年起,取消推荐生制度,将原推荐生试点整体转型为综合评价招生,纳入自主招生统一管理,特色招生类型逐步退出自主招生。2026年在原推荐生试点学校开展首批试点,2027年起根据试点成效在公办普通高中有序扩面。
二是优化志愿填报机制。一方面,优化志愿批次,按照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顺序录取,实行先自主招生、后统一招生。另一方面,实现职普兼报,打破职普界限,允许考生既报考普通高中也可报考职业学校。此外,扩增志愿数量,艺体特长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2个;指标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3个;统招生志愿扩增至7个;征集志愿扩增至5个。
三是规范报考机制。为进一步落实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主要在流入地即学籍地报考的国家政策导向,文件明确了对学籍户籍不一致考生的报考要求。即自2027年起,户籍、学籍分属不同区县的考生,统一按照学籍归属地作为中考报名及志愿填报属地,规范市域内报考秩序,保障教育公平。
四是完善录取排序规则。借鉴高考成熟的同分排序录取机制,统一全市普职各类招录计分排序准则。先依照总成绩顺位择优投档,针对投档临界同分考生,设定单科成绩比对细则,先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如果语文数学总成绩一样,再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里的单科最高成绩,如果单科最高成绩仍一样,再依次比较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单科成绩,按照上述规则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新旧政策差异分析
与往年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替代原来的推荐生招生,选拔考核标准更加综合全面,招录管理更为统一。
二是打破职普报考界限,大幅增加各类型志愿填报数量,补录机会增多,考生选择空间显著扩大。
三是明确中考报名要求,规范市域内生源流动报考,均衡各区域生源分布。
四是参照高考录取排序逻辑,录取判定依据更加清晰严谨。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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