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亓伟解读《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和运营管理办法》

打印 时间:2025-12-31


大家好!近日,我市正式印发了《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和运营管理办法》。这份文件关系到广大新市民、青年朋友们的“安居梦”,也关系到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发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享受红利,今日采访了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亓伟,将大家最关心的一些问题,以问答的形式作一个解读。


问:您好,市民朋友们很关心,我们这次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以前的公租房、市面上的普通租房相比,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它主要为谁解决问题?

答: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也是我们想首先向市民朋友讲清楚的核心问题。简单来说,保障性租赁住房有三个关键不同点:

1.定位更聚焦: 它不像公租房那样对收入和财产有严格的限制,而是主要面向在济南打拼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只要您在济南相关区域有户籍或居住证,并且您和家人在济南没有享受其他类型的保障房,原则上就符合条件。它的门槛比公租房低,申请也更便捷。

2.价格更实惠: 相对于市面上的普通商品房出租,它的租金有明确的“天花板”。《办法》规定,租金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90%。这10%的优惠,是我们通过土地、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从成本端“挤”出来,直接让利给承租人的。

3.品质有保障: 这些房源不是零散的个人房源,而是由政府认定、专业机构运营的集中式项目。无论是新建还是改造,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鼓励精装修、配齐基本家电,让青年朋友们可以“拎包入住”,住得更安心、更舒心。

总而言之,它是一种介于政府主导的公租房和完全市场化的租赁房之间的产品,目的就是精准地为那些暂时买不起房、又租不好房的城市“生力军”提供一个体面、稳定、实惠的居所。


问:我是一名刚来济南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想知道这种房子的租金是怎么定的?《办法》说租金年度涨幅原则上不高于5%,这个承诺靠谱吗?会不会随意涨价?

答:租金问题是大家最核心的关切,我们对此设计了非常严格的闭环管理制度,请大家放心。

首先,“市场价”不是随便定的。我们要求运营机构必须委托专业的、独立的第三方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科学测算出同地段同品质的租金水平,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打九折。整个评估报告和最终的租金标准,都要通过我们的信息系统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大家的监督。

其次,调价有严格约束。为了保持租金稳定,《办法》明确规定了年度涨幅原则上不高于5%。这个5%是上限,是指导性的,运营机构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运营成本综合确定。如果出现违规涨价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于一些单位自己筹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定向房源,如果租金远低于市场价,程序上可以简化,但目的同样是惠及职工。我们设立这些规则,就是要给大家一个稳定的预期,让大家在济南能安心地规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不必为频繁搬家、随意涨租而烦恼。


问:要解决这么多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需要大量的房源。请问这些保障性租赁住房从哪里来?政府是怎样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来的?

答:您提到了关键点上。光靠政府“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我们的思路是“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房源主要通过“新建、改造、转化”三种方式来筹集:

1.“增量”靠新建: 比如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土地、新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来新建项目。

2.“存量”靠盘活: 这是我们鼓励的重点。比如,将闲置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按规定改造成保障性租赁住房。这种方式能有效盘活城市闲置资产,而且通常位于交通便利、配套成熟的区域,能快速形成供应。

3.“转化”是补充: 一些符合条件的存量租赁住房,也可以申请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统一管理。

为了鼓励大家参与,我们给出的政策“红包”是实实在在的。比如,在土地上给予支持;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的项目,水、电、气、暖价格全部执行居民标准,这能大大降低运营成本;税收方面也有专门的减免政策。我们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保障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投入到这项有意义的事业中来。


问:租了这种房子,除了住得安心,我们还能享受到哪些和买房、租商品房一样的公共服务?比如孩子上学、落户这些问题能解决吗?

答:“租购同权”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深知,租房不仅仅是解决“住”的问题,更关系到大家在一座城市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办法》第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只要您承租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理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就可以依法依规享受落户、医疗保障、养老保障、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等一系列基本公共服务。

关于大家特别关心的子女教育问题,《办法》也给出了路径:对于那些同步配建了基础教育设施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承租人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教育服务。这意味着,随着这类项目的增多和配套的完善,租房家庭的子女上学问题将得到更好的解决。我们正努力推动住房与公共服务配套的衔接,让大家在济南不仅“住有所居”,更能“居有所安”。


问:如何确保这些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政府将如何监管,防止一些房源“挂羊头卖狗肉”,或者变相涨价、违规收费?

答:好的政策,关键在于落实和监管。我们划定了三条“高压线”:

1.严禁“变味”: 《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坚决防止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它的“租赁”属性是不可动摇的,一旦发现违规,将依法严惩。

2.严查“违规”: 我们会建立市、区两级的监管体系。区级住建部门会定期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检查租金水平、承租条件、收费项目等是否合规。对于群众的举报,我们会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3.严惩“失信”: 一旦发现有运营机构假借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骗取优惠政策,或者违规出租、乱收费等行为,我们会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享受的所有优惠政策,甚至追回已经发放的财政补助资金,让违规者得不偿失。

我们将通过信息系统、日常巡查、年度监测评价等多种手段,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真正成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希望通过今天的解读,能让大家对这项新政策有更清晰的认识。欢迎广大新市民、青年朋友们关注并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也欢迎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积极参与进来,共同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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