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25-06-19 10:34 所属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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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社会事务

答:市属、区属企业,民营、私营以及无隶属关系的企业,拟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应当向住所地所属的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受理条件:1.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2.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企业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表内含“职代会或者工会意见,未建立职代会或者工会的设岗职工代表意见,劳动合同备案资料,涉岗职工同意实行特殊工时花名册及公示证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劳动者休息休假制度及工资支付制度的公示反馈意见”);(2)企业注册登记信息。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历下区:0531-88287300、市中区:0531-51807861;0531-51807863

槐荫区:0531-87589939、天桥区:0531-81601503、历城区:0531-66899260、高新区:0531-88787605、长清区:0531-87209206、章丘区:0531-83213850、济阳区:0531-84237652、莱芜区:0531-76126719、钢城区:0531-77912776、平阴县:0531-87854122、商河县:0531-84881632、南部山区:0531-88112637、起步区:0531-81175703),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该事项咨询电话:0531-68966192、68966345,由专业审批工作人员为您提供专业、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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