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做好济南市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施行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如何发放?
答:《关于做好济南市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济卫办发[2022]8号)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在2022年11月1日之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按本办法执行。在2022年10月31日之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单位存续的继续按照原规定落实;退休时单位已注销或破产关闭、吊销的未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且基本工资未加发百分之五的,自2022年11月1日起按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对象执行。
各区县独生子女补助办理咨询电话(各区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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