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涉及服务对象、办理结果、监督投诉电话、设定依据是哪些?
答:服务对象:经营场所在济南市内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设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理结果:《食品经营许可证》、《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监督投诉电话:053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