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5-12-31 09:55 所属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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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工程建设

答:事项名称: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事项类型:其他权力。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自然人。 申请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附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图审面积审核表);2.《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1份);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4.《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复印件1份);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监督机构向备案机关推送);6.《济南市建设档案移交证明》或《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办理意见》(复印件1份);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份);8.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9.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1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意见表》提供原件;其余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带原件进行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所有材料胶装成册。受理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厅“项目服务专区——竣工验收阶段——D09、D10窗口,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咨询电话:0531-68967401,68967435,6896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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