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咨询“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在哪里办理?
答:您可以前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有关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法函〔2025〕37号)》,自2025年1月20日起,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申请的依法终止审批程序。取消审批前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按程序备案。取消“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可通过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查看“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有关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