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相关问题解释(此为法人应用)?

发布日期:2026-04-13 09:57 所属单位: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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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社保登记

1.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联办事项是什么?

答:共包含7个联办事项,分别为:

1.就业登记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3.劳动用工备案

4.职工参保登记

5.社会保障卡申领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7.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2.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服务对象是谁?

答: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共有2种办理渠道。

一是窗口办理:申请人至各级“一件事”线下工作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二是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员工录用‘一件事’”模块申请

如仍有疑问可咨询电话:0531-12345,由工作人员为您提供专业、具体的解答服务。

4.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共需要3份申请材料,分别是:1.员工录用“一件事”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港澳台居住证等);3.新录用人员白底证件照。

5. 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公时间是什么?

答:线下可前往各县(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或社保经办大厅开设的员工录用“一件事”线下工作专窗(如下)咨询。

城市

地区

单位

(机构)

员工录用“一件事”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分夏季和冬季的请写明)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济南市

市直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本级(市中分中心)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中区站前路9号)二楼社保大厅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0531-12345

0531-12345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历下分中心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坤顺路1819号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21—25号窗口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00

0531-12345

0531-12345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槐荫分中心

槐荫社保经办大厅(经十路22399号一楼)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0531-12345

0531-12345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天桥分中心

济南市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无影山东路96号)一楼大厅18-20号窗口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0531-12345

0531-12345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历城分中心

济南市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历城区唐冶中路与文苑街交叉口)三楼大厅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0531-12345

0531-12345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高新分中心

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50号)二楼北厅220窗口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0531-12345

0531-12345

长清区

长清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清区平安街道长清经济开发区通发路东段路北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0531-12345

0531-12345

章丘区

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一楼西厅5号-7号窗口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0531-12345

0531-12345

济阳区

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区市民中心二楼西厅C15号窗口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0531-12345

0531-12345

莱芜区

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人社“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1号窗口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0531-12345

0531-12345

钢城区

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

冬季: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夏季: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0531-12345

0531-12345

平阴县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县社保经办大厅(平阴县锦东大街67号劳动大厦二楼1、2窗口)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0531-12345

0531-12345

商河县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5窗口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0531-12345

0531-12345

起步区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三楼F72窗口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0531-12345

0531-12345

 

6.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是什么?

答:线上线下受理申请后将申请事项进行业务流 联办部门收到申请后1工作日内根据各自审核标准、 理条件完成审核

7.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收费吗?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不收费

8.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办理结果有哪些?

答:社会保障卡。

9.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办理结果如何领取?

1.窗口出件。当地员工录用“一件事”服务窗口。

2.在线查询。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3.邮寄送达。制发的社会保障卡依申请邮寄送达。

10.问:员工录用“一件事”支持快递物流吗?

答:制发的社会保障卡依申请邮寄送达。

11.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监督投诉电话是什么?

答:(0531)12345。

12.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答:(一)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无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已在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单位集体存档业务。

(三)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录用新员工符合劳动用工备案条件。

(四)职工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录用新员工应办理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

用人单位新录用的员工未申领过社会保障卡。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2.录用的员工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录用新员工应办理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3.问:员工录用“一件事”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一)就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三)劳动用工备案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四)职工参保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5.《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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