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公益性公墓及是否可对外经营销售?

发布日期:2026-01-23 16:34 所属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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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社会事务

    答:根据《济南市公墓管理办法》(济民发〔2025〕4号)的规定,公益性公墓是指由政府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的,以政府调控方式为辖区逝者提供骨灰安葬(放)服务的非营利性公共设施,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城市公益性公墓由政府主导建设,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或政府指导价,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负责定价,区(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本级民政部门负责定价。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不得对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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