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咨询有关明星演唱会,明星音乐会等相关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的问题?
答:明星演唱会、明星音乐会、二人转演出、相声专场、话剧、舞台剧等系列演出活动均属于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十条“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境内演员演出的由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含境外演员(含港澳台)演出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如有咨询相关演出活动业务的,建议直接推送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0531-81288536、0531-81288562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51807863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87589976、0531-87589229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81601510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66892018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87209206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83213823、0531-83213850济南市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84237663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76126719济南市钢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77912776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87854122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84881632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审批服务部:0531-88874881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社会事业部:0531-8117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