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济南市教育局监管下的校外办班机构有哪些?
答: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查处相关违规办学行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促指导(市级不直接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依法审批、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实施的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该类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证照齐全:具有相应资质的办学许可证和登记机关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
(2)机构名称应为:济南市xx区xx培训学校或济南市xx区xx培训学校有限公司(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名称的机构,此类机构不具有办学许可证,不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范围)。
(3)办学内容为线下开展的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和各类助学自考培训。其中,学科类培训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道德与法制、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非学科类培训是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学习内容的校外培训。各类助学自考培训是指面向成人开展成人高考辅导、普通专升本辅导、考研辅导、高考复读、语言培训等文化教育类的非学历教育培训。
不包括面向公务员考试和事业编等入职考试类培训;不包括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类培训;不包括仅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方式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不包括各类教育咨询公司、教育科技公司通过网络售卖教育培训课程的商品买卖行为;不包括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校、场馆等单位面向各类人群提供的体育训练、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以及学校自行管理的体育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