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针对“花钱可代办补缴养老保险”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6-02-11 09:50 所属单位: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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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社保补缴

答:代办养老保险补缴不合法。

  个人通过代理公司补缴养老保险不合法、不合规,不仅无法办理养老保险补缴,还会上当受骗,受到财产损失,更属于骗保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补缴,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下发的《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规定,欠费单位和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当由欠费单位向欠费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的,应向补缴地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符合人社厅发﹝2019﹞94号规定的法律文书。对于骗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交钱代办社保属于明显的骗保行为,一经查实,涉事个人和企业将会面临严峻的处罚。因此,如果职工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单位未依法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职工应按照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千万不要轻信代理单位“交钱就能办社保”的虚假承诺,不仅受骗还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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