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咨询公章销毁后如何开具缴销证明(回执)? 发布日期:2026-02-26 09:51 所属单位: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默认 大 超大 】 所属类别:印章备案 答:开具公安机关出具的印章销毁证明,用章单位需持以下材料,就近到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公章备案窗口办理:1、需销毁且能加盖完好印模的实物公章;2、单位出具的销毁印章介绍信;3、经办人身份证明。如需查询公安机关公章备案窗口,可登录“爱山东”,搜索“公章刻制备案(济南市公安局)”,点击“公安窗口咨询电话”查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