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不得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

发布日期:2025-12-22 11:11 所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默认 超大

所属类别:社会保险类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热点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