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为职工办理减员后,在税务部门申报7月的社会保险费,还显示此员工的信息,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5-06-03 10:37 所属单位: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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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社保申报

答:单位应为职工正确录入减员年月,如果职工是6月离职的,需要录入减员年月为2024年6月,如果录入成2024年7月,那在税务部门就会产生7月的缴费。若该职工减员后没有增员到新单位,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减员原因变更功能修改减员年月为2024年6月。若减员的职工已经增员到新单位,是无法使用减员原因变更功能修正减员年月的。需要单位持申请(说明原因、无制式格式,加盖公章)到单位所属辖区申请变更职工的减员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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