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公积金贷款,高层次人才如何认定?需要额外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6-03-30 14:59 所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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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贷款材料

      答:一、高层次人才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为准,包括:

      1、经济南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在择业期(毕业5年内)来济南工作的博士。

      3、持有山东省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除基本材料外,还需要额外提供:

     1、经济南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证书。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在择业期(毕业5年内)来济南工作却未在济南缴纳公积金的博士,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其劳动所在地为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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