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的材料及流程?
答: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的,如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电话、经办人姓名及电话变更的,缴存单位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的;
2.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处于非注销状态。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等执照信息变更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等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4.单位法人变更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等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变更经办人的,可由新经办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进行变更。
注:1.以上材料均须留存电子档案,另《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应留存纸质版。2.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副本和正本均可。
办理程序:
线下:1.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2.审核确认后受理,录入变更后的信息,提交业务流转至回单,经办人签字,打印回单给经办人留存,业务办结。
线上:1.单位名称及信用代码变更: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单位账户管理-单位名称及信用代码变更菜单,填写变更信息、上传影像资料后提交申请至开户银行。 2.银行复核柜员在待办业务中接收受理,核对影像资料是否与填写信息一致,确认后通过审核,办结;若填写信息有误,需要录入未通过审核的原因进行驳回,办结。 3.单位其他基本信息变更: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单位账户管理-单位缴存信息变更菜单,填写变更信息提交后即时生效,无需人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