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汇缴未到账原因及如何解决?

发布日期:2026-04-10 10:50 所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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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缴存

      答:如果单位本月未查询到汇缴到账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原因:

(1)单位结算方式是实时代扣的,未点击缴交结算。

请在单位网厅首页右侧“待办任务”模块找到汇缴登记业务,点击该笔待办任务后,点击“缴交结算”完成汇缴。(注:办理汇缴登记的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才能查询到该笔待办任务。)

(2)单位结算方式是自动匹配的,汇缴登记后未进行转账。

请使用维护的付款账户向中心进行转账,转账金额应与汇缴登记金额一致。

(3)单位未进行汇缴登记,直接办理了转账。

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原件、《济南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加盖公章)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入账手续。

(4)单位维护的结算账户信息(单位付款账户),与实际付款账户不一致。

请登录单位网厅,选择“业务菜单”-“单位账户管理”-“单位缴款账号维护(自动匹配)”,添加实际付款的账户信息,提交成功后等待入账。

(5)单位汇缴登记金额与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

若汇缴登记金额小于实际付款金额,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原件、《济南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加盖公章)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入账手续。

若汇缴登记金额大于实际付款金额,应将差额转入中心收款账户,资金一致后将自动匹配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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