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海葬的程序和咨询电话?
答:海葬是一种文明、节俭、节约土地的新型生态殡葬方式,在每年的5月至10月举行,由济南市殡仪馆组织在青岛、日照举办,由济南市财政局对参加生态葬的亡故居民实施奖补。
海葬24小时咨询电话:济南市殡仪馆0531-85703619(可实现三方直接通话或将电话直接告知咨询人)
依据《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文明办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对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对济南市户籍和有我市居住证的亡故居民选择生态葬的进行奖补。
奖补对象、类型及奖补金额:《通知》规定,对选择生态葬的具有济南市户籍和居住证的亡故居民进行奖补(2018年1月1日以后亡故的)。
(一)骨灰撒散或将骨灰全部撒入海、河等,奖补4000元。
(二)骨灰使用可降解容器或者直接入土,土地可重复使用,不保留标志的,奖补3000元。
(三)骨灰或不实行火化政策的少数民族居民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设墓碑等标志物或在一年内不保留坟头、去除墓碑等标志物并且以后不再设立的,奖补2000元。
(四)骨灰永久安放在骨灰堂、墙、塔、廊、壁等骨灰格位中,无其它标志物的,奖补1000元。对承办生态葬的殡葬单位给予适当奖补。
办理程序:
(一)现场报名或电话预约报名海葬登记;
(二)海葬前1周内通知家属报名缴费,签订海葬协议;
(三)海葬前3日内通知家属具体海葬时间;
(四)家属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集合,携带身份证及收款收据,跟团至青岛;
(五)家属凭收款收据在青岛市殡仪馆领取骨灰,参加海葬仪式;
(六)参加完海葬仪式后,工作人员发放海葬证书;
(七)返程。
奖补资金申请:实施安葬或撒海完毕后,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安葬(海葬)证明向亡故居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奖补款。
实施时间:《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已延期至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