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商河县缴纳了今年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在我户籍迁移到邹城了,还可以享受二次缴费政策吗?
答:二次缴费时已迁移户籍的,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按新户籍地标准确定,若首次缴费超过新户籍地最高缴费档次,不再二次缴费。例如:缴费人2026年已在商河县缴纳当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50元,后户籍迁移至济宁邹城市,因尚未超过最高缴费档次,若缴费人想选择800元缴费档次,可在邹城市以450元二次缴费,补足差额。按照邹城市的标准,个人缴费800元政府补贴80元,因首次350元缴费由商河承担30元补贴,邹城市需承担剩余的5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