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结婚落户“一件事”?

发布日期:2026-03-20 10:36 所属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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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社会事务

一、联办事项

答:“结婚落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包含以下事项: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3.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4.生育登记申请。

“结婚落户一件事”暂不受理未进行结婚登记预约申请,单独进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和生育登记的申请。军人、监狱服刑人员按原相关规定办理。

二、设定依据

答: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第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   

三、实施机构

答: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健委配合。具体实施由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卫健部门办理。

四、服务对象

答:1.预约在山东省内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的当事人。

2.户口登记在省内,结婚登记后申请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的当事人。

3.申请在山东省内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的山东省户籍或在本省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的当事人。

五、受理条件

答:(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1.申请结婚登记事项属于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8.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和书面材料。

(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需本人主动申请。

(三)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共同申请;

2.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

(四)生育登记申请

1.申请生育登记的夫妻应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或者是在本省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

2.当事人应是在生育前,为夫妻共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办理生育登记;

3.当事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和家庭信息,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不提供)等有效证件照片。

六、法定办结时限

答: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一般1个工作日内办结;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生育登记的审批,收到联办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安部门负责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和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审核,一般在收到联办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七、承诺办结时限

答: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办理时限一般分别不超过1个工作日(均以单事项办理时限为准)。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需要实地查核情况的,以实际办理时限为准。

八、结果名称

答:1.结婚证;

2.居民户口簿;

3.生育登记证。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答:各事项业务办理不收费。联办事项办理过程中,因邮寄材料产生的费用,按快递部门收费标准计费收取。

十、申请材料

答: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

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男女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上传/现场免费复印

2

2

    合影证件照

原件

纸质

现场免费照相/也可自备

3

3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原件

纸质

现场填写

2

4

 男女双方居民户口簿

原件

纸质/电子

原件拍照上传

2

5

夫妻投靠个人申请

原件

纸质/电子

原件拍照上传

1

6

其他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备注:

1.男女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有效临时身份证;

2.合影证件照为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人无需自行准备;

4.男女双方居民户口簿,主要用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及生育登记;

5.夫妻投靠个人申请,需投靠方、被投靠方共同填写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申请,拍照后上传联办平台;

6.关于其他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特殊情形需提交:当事人声明离异、丧偶或者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离婚登记档案、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十一、办理形式

答:

(一)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济南)(http://zwfw.jinan.gov.cn/col/col114004/index.html)“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登录“爱山东”APP 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结婚落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模块,进行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生育登记的在线申请。

(二)线下协办申请人可在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结婚落户一件事”服务窗口,咨询“结婚落户一件事”集成服务政策,在工作人员指导协助下进行事项联办。也可以在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后,单独对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生育登记事项进行网上办理或到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卫健部门现场办理。

十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答: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结婚落户一件事”服务窗口。

婚姻登记机关

地址

电话

历下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中心(三楼结婚登记窗口)

86416467

市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市中区二环南路6086号(一楼结婚登记窗口)

82078652

槐荫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槐荫区青岛路2668号印象济南4区5号楼(一楼结婚登记窗口)

87067288

天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结婚登记窗口

85872754

历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结婚登记窗口

88035460

长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长清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东区域结婚登记窗口

87224403

章丘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五楼西区结婚登记窗口

81295727

济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济阳区开元大街166号民政局办公楼(二楼结婚登记窗口

84238867

莱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莱芜区文化北路40号保险大厦(二楼结婚登记窗口)

76113917

钢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钢城区府前大街56号(一楼结婚登记窗口)

76881376

平阴县婚姻登记管理处

平阴县五岭路422-1号婚姻登记分中心(一楼结婚登记窗口

87883912

商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84871928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展保障部婚姻登记处

济南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结婚登记窗口

88871255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部婚姻登记处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2599号起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结婚登记窗口)

81175726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婚姻登记处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仲宫街道宏福路2号
济南市南山人民医院临街大门口(一楼结婚登记窗口

88112516

 

十三、办理时间

答:按照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布的工作时间。

婚姻登记机关

办公时间

历下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市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槐荫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天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历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长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章丘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济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莱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钢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平阴县婚姻登记管理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商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展保障部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业部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婚姻登记处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十四、咨询电话

答:涉及各类事项的业务办理(预约)问题,申请人可分别向民政、公安、卫健部门咨询。

(一)电话咨询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可电话咨询全省任一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具体联系方式为:

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22/12/7/art_15318_10305131.html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可电话咨询基层公安派出所,具体联系方式为:

https://msjw.gat.shandong.gov.cn/hzlxfs/wxhzlxfs.jsp

3.生育登记申请可电话咨询基层卫健部门,具体联系方式为:

http://wsjkw.shandong.gov.cn/wmfw/cxfw/202212/t20221212_4188045.html

(二)网站咨询

访问山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在“政民互动”栏目页下点击“办事咨询”进入咨询页面(使用省统一身份认证个人用户登录),找到“留言咨询”图标进行点击,在部门列表中选择“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卫健委”进行网上咨询。

十五、监督电话

答:0531-12345。

十六、结果送达

答:(一)窗口出件

1.当事人根据结婚登记预约审核结果,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结婚登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现场发给结婚证。

2.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民政部门将当事人结婚登记结果信息推送至政务中台,公安部门将当事人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的申请与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后,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办理。当事人如有需要可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窗口打印当事人户口登记页或打印居民户口簿。

3.生育登记电子证无需窗口领取,当事人可通过“爱山东”APP查询下载生育登记电子证。

(二)在线查询

方法一:登录山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在婚姻登记服务或“结婚落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专区中查询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和婚姻登记信息。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事项暂不支持在线查询。

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民政部门将当事人结婚登记结果信息推送至政务中台,政务中台推送结婚登记、生育登记申请信息至卫健部门的业务系统,完成生育登记数据入库后,生成生育登记电子证,当事人通过“爱山东”APP查询下载生育登记电子证

方法二:登录“爱山东”APP婚姻登记服务或“结婚落户一件事”集成服务专区,查询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和婚姻登记信息。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事项暂不支持在线查询。

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政务中台自动推送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信息至卫健部门的业务系统,完成生育登记数据入库后,生成生育登记电子证,当事人在爱山东APP的“办事”模块按主题选择-“婚育登记”—“生育登记”中查询下载生育登记电子证”。

(三)邮寄送达

1.结婚登记需当事人现场办理并取件,无需邮寄。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事项办结后,当事人可以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以邮寄方式领取居民户口簿。

3.生育登记证,可直接查询下载打印,无需邮寄。

十七、网上收费

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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