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发布日期:2025-04-23 15:23 所属单位: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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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服务指南

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属地管理,济南市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需要济南市各区县人社局答复处理。

答:1.办理条件:

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男性女性,都要年满60周岁才能领取待遇,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自办理待遇登记的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如果参保人没有及时办理待遇登记,之前的待遇是不补发的。对于重度残疾人经本人自愿申请,经审核后可提前5年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 办理材料:

①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提供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

3. 办理流程:需要到户籍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还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理。①参保人达到领取年龄后,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便民服务中心;

②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其年龄和缴费年限,符合领取条件后,维护其领取待遇信息;

③县级经办机构对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进行待遇登记、复核,并发放其养老金。

4.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5. 能否代办:允许代办(需要授权书)

6. 办理地点:户籍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7. 测算方式: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8. 发放形式:社保卡金融机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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