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接诉即办—咨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如何办理及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发布日期:2026-02-27 15:43 所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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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规划业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服务指南

(一)受理材料

1.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办理用地许可材料如下: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3)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

4)涉及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

2.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办理用地许可材料如下: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3)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

4)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二)受理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02D03窗口,电话:0531-68967400、68967402

(三)咨询电话:

市政处(市政类项目):0531-51705329

一分局(市中区历下区项目):0531-82667927

二分局(长清区、槐荫区项目):0531-87988058

三分局(历城区规划:0531-88115248章丘区规划:0531-81291350

四分局(天桥区规划:0531-82077676;济阳区规划:0531-84235851

五分局(莱芜区规划:0531-76222307钢城区规划0531-76895025)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服务指南

(一)受理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出让(转让)

5)划拨决定书

6)土地勘测定界图

7)符合国家标准和制图规范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2本

8需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9)专家评审会议纪要

2.150米以上地下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4)地下管线实测图

5)管线工程设计方案

6)建设单位及方案设计单位相关承诺函

7)管线统筹建设承诺函

8)专家评审会议纪要

3.城镇居民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济南市城市古城区内翻建城镇居民私房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翻建房屋的原房产权属证件

3)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4)相邻房屋权属证件

5)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材料

6)由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济南明府城管理中心的书面同意意见

8)建筑方案

    在济南市城市古城区以外翻建城镇居民私房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翻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件

3)翻建房屋的原房产权属证件

4)建筑方案

5)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材料

(二)受理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03D04窗口,电话:0531-68967400

(三)咨询电话:

市政处(市政类项目):0531-51705329

一分局(市中区历下区项目):0531-82667927

二分局(长清区、槐荫区项目):0531-87988058

三分局(历城区规划:0531-88115248章丘区规划:0531-81291350

四分局(天桥区规划:0531-82077676;济阳区规划:0531-84235851

五分局(莱芜区规划:0531-76222307钢城区规划0531-76895025)

三、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服务指南

(一)受理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成果

3.施工图如变更,需提供经联审通过的变更图纸

(二)受理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09、D10窗口,电话:0531-68967435

(三)咨询电话: 

市政处(市政类项目):0531-51705329

一分局(市中区历下区项目):0531-82667927

二分局(长清区、槐荫区项目):0531-87988058

三分局(历城区规划:0531-88115248章丘区规划:0531-81291350

四分局(天桥区规划:0531-82077676;济阳区规划:0531-84235851

五分局(莱芜区规划:0531-76222307钢城区规划0531-76895025)

(备注:高新、起步区、平阴县、商河县范围内的项目,可对接相应的属地县区(功能区),并由相应的城乡规划和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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