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济南市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均有缴费,居民养老和职工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年月,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6-01-19 14:15 所属单位: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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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企业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处

: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互相办理转移衔接,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转移业务,其重复缴费时间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间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若有重复缴费由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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