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6-22893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9-01 发布日期: 2026-09-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6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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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6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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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6版)》(以下简称“高校20条”2026版),有关情况和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修订背景

2025年3月,《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以下简称“高校20条2025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7月,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分别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择优立项支持226项,有效激发了市校协同创新活力,提升了产业人才培养与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为赋能地方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精准对接我市“13+34”产业链体系需求,结合国家部委工作部署、全省发展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优化调整,形成“高校20条2026版”。

二、政策依据

1.《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发〔2024〕21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48号)

3.《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5〕187号)

三、出台目的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全市“13+34”产业链体系发展需求,坚持把打造创新创业生态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项目孵化、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等工作效能,推动高校科教科研优势全面转化为区域产业创新发展优势,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耦合,加速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以高校创新创业澎湃活力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高校20条2026版”共5方面20项举措。  

一是精准聚才育才,夯实科技创新产业人才供给基础。对于高层次产业人才,鼓励校院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对于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支持高校与中小学共建科学教育基地、英才班,开放研学资源;对于产业教授(导师),支持高校从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选聘;对于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开展“3+4”“3+2”贯通培养;对于高层次创新团队,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同引育;对于服务产业带头人,支持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设立服务产业带头人工作室等机构。

二是建强平台载体,筑牢科创产融服务支撑体系。聚焦打造高质量平台载体,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强大动力,打造标志性人才集聚区建设,完善“印记-落地-孵化-成长”全流程服务体系;强化科技成果源头供给,支持高校建设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校企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开展产业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定向研发转化;推动高校建设科技概念验证中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

三是深化市校联动,赋能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实施多项支持政策。推动高校科技人才携带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创办、领办企业。鼓励校企合作举办现代产业学院、科技商学院,优化产业急需学科专业,定向培养高质量产业人才。支持高校科研仪器设备共享,鼓励高校面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设备。

四是推进赋权改革,释放科技成果转化内生活力。为激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实施多项激励与保障措施。鼓励高校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资产处置等事项由高校自主决定。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研人员开展技术交易并登记的,可按70%以上获得现金或股权奖励,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当月工资;技术经理人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建立宽容免责机制,高校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并履行公示程序的,单位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承担后续价值变化责任。

五是健全保障体系,夯实市校融合发展制度支撑。为深化市校融合与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定期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监测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每年开展高校服务强省会建设贡献度评价,对成效突出的高校予以资金激励;定期发布高校科技成果清单,鼓励企业、基金参与转化,支持对高价值成果早期扶持;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对接济南“6+N”基金集群和股权投资,为政策落地提供经费保障。

五、主要创新点

本次政策修订立足济南产业布局、人才培育、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实际,紧扣全市“13+34”产业链体系,聚焦高校创新创业、科研成果在济转化、科创平台提质增效三大核心方向优化升级政策,充分发挥高校源头创新活力赋能强省会建设。主要创新点如下。

(一)更加突出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导向。政策修订对标全市产业链布局,统筹各类科创、平台、人才资源,重点向支持高校师生在济创新创业倾斜。依托校企研发、概念验证、产业学院共建等举措,打通高校创新要素与实体经济对接通道,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二)更加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导向。聚焦产业人才短板,健全覆盖人才梯队的全周期培育体系,贯通各类教育一体化培养链条。突出产业实用导向,将毕业生留济就业、科研服务本土产业成效作为核心考评依据,构建科教产才深度融合的人才供给格局。

(三)更加突出精准高效投入产出绩效导向。健全财政资金闭环管理,引入专家全程参与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以创新创业、成果本地转化、带动产业发展、项目经济贡献等为扶持依据,“以绩定补、优绩优扶”。规范新旧政策衔接及全流程审批监管,保障政策公平规范、长效落地。

六、新旧政策的衔接与差异

本次修订保持政策总体框架稳定,完整保留原5大部分、20条核心措施,针对部分条款进行新增、删除及优化整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新增1条。新增支持高校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主要考虑是:聚焦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瓶颈,通过政策赋能高校开展科技成果技术原理核验、产品原型试制、技术经济性分析及商业可行性研判,补齐早期科技成果转化短板,完善全市前端创新验证体系,打通成果落地前期“供给端”环节。

(二)删除1条。删除“高校20条2025版”第十条“支持高校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主要考虑是今年6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泉试成”制造业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以企业为主体布局建设中试平台

(三)优化整合2条。

一是调整人才集聚载体支持方式。对标全省人才集聚平台建设统一部署,将原条款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优化调整为支持标志性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区建设。将原有最高2000万元股权投资方式调整为最高3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通过政策调整,调动区县(功能区)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标杆性创新创业载体的积极性,打造区域特色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

二是高能级创新平台扶持统一标准。将新获批牵头建设的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新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与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一并纳入高校20条2026版支持范围。

(四)其余17条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后,市财政每年资金规模维持在2亿元。其中,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1亿元。市科技局侧重支持高校高层次创新团队培育、高能级科研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校企共建联合研发中心;市教育局侧重支持高校联合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定向培养产业急需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留济创新创业。

七、联系机构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成果转化与科教融合促进处

0531-51708806

济南市教育局 高校联络服务处

0531-5170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