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千佛山景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为维护千佛山景区春节、元宵节游园会活动期间低空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杜绝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
2026年2月16日(除夕)18:00—22:30。
2026年2月17日(初一)至3月3日(元宵节)5:00—22:30。
二、管制区域
济南市千佛山景区上方对应的空域。
三、管制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按照性能指标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四、管制要求
在上述临时管制时段和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行为。
五、法律责任
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必要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场所等紧急处置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