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2021-2035)》(草案)的解读说明
近日,我局起草了《济南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2021-2035)》(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济南城市空间不断拓展,现行《济南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20年)》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济南市发展需要。围绕“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国家战略;推动济南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背景,亟需编制《规划》,构建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相协调,与现代流通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商业体系。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商业网点分类》(GB/T 34401-2017)、《零售业态分类(GB/T 18106-2021)》、《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商流通函〔2021〕年第159号)、《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就业〔2021〕396号)、《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国办函〔2021〕10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1〕18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42号)、《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南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21〕1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首店经济和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18号)等。
三、出台目的
通过对全市各区县(功能区)现场调研,摸清全市商业网点发展的现状成就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趋势导向、结果导向”,围绕推动济南全市商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消费在济南构建国内大循环战略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形成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相匹配的城乡商业布局;与黄河流域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能级相适应的泉城商业新格局;实现更高质量商业供给,满足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实现更高效的流通支撑,建设辐射全国的集散枢纽;增强资源配置能力,构建服务黄河流域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一流营商环境。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有力支撑。
四、重要举措
(一)深研究
对商业中心、商业街区、大型特色商圈、商品交易市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新型商业发展空间建设、农村商业网点建设、商贸物流基地、商旅文体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专题研究,为编制工作奠定基础。
(二)定目标
依托商业发展新趋势,把握扩内需战略基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提出商业发展目标、商业空间结构、特色商业发展引导等规划内容。
(三)强保障
针对规划目标、商业空间布局,提出近期建设项目,以及从“机制保障、财税保障、用地保障、人才保障”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的落地实施。
全市形成“一主一副、两片三轴多节点”的商业空间格局,其中“一主”即济南主城,市域商业发展主中心;“一副”即济南副城,市域商业发展副中心,由莱芜城区与钢城城区构成;“两片”即县域商业发展主中心,包括平阴和商河两个县城;“三轴”即中心城区东西向商业发展轴、商河-济阳-平阴商业发展轴和商河-济阳-章丘-莱芜-钢城商业发展轴;“多节点”指市域重点街镇和一般街镇,包括工业发展型街镇、农业特色型街镇、生态文旅型街镇和一般型街镇。
五、关键词诠释
商业中心:指商业高度集聚,经营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范围为超广域或广域的商业中心集聚区。分为都市级商业中心、城市(副)级商业主中心、片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商品交易市场及市场集聚区:商品交易市场是指经有关部门和组织批准设立,有固定场所、设施,有经营管理部门和监管人员,若干市场经营者入内,集中、公开、独立地进行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等现货商品交易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交易场所,包括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市场集聚区指由多个商品交易市场在地域上集中发展的区域。
商业街区:由众多专业专卖店、餐饮店、服务店等共同组成,是一种多功能、多业种、多业态的商业集合体。商业街区主要分为特色类商业街区和综合类商业街区,其中综合类商业街区包含购物、娱乐、休闲、观光等综合服务功能;特色类商业街区包含美食街区、文旅街区、主题街区等。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解读机构:
济南市商务局 市场体系建设处
咨询电话: 0531-517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