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攀登行动支持骨干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民营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但仍存在短板弱项,尤其是骨干民营企业不优不强不大问题突出,产业结构不优、资金链紧张、供应链受阻等制约了企业发展。根据市政府2022年第18次常务会议上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攀登行动”的相关要求,市民营经济局牵头起草了《若干措施》,初稿形成后,先后召开金融政策专题、企业家座谈会,2次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底报请市政府专题会研究,根据市领导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若干措施》总体考虑是什么?
一是突出培优扶强。建立民营企业重点培育库,从在本地注册独立核算的民营企业中,筛选出以四大主导产业和制造业为主、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108家;服务业和建筑业年销售收入过30亿元的企业24家。同时,将有市重大建设项目且总投资超过3亿元的38家制造业企业直接纳入培育库,拟入库企业共计170家。力争五年后实现销售收入整体翻番,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领航型、航母级世界一流企业。
二是聚焦重点项目。将重大项目投资作为培育入库标准,对在我市有落地投资项目的给予政策重点倾斜。据统计,入库企业三年内计划投资建设项目122个,总投资1087.9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52.5亿元;其中列入市重大项目库的项目85个,总投资1008.6亿元。
三是实现政策创新。坚持政策引导性和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通过组合式、靶向性政策手段,聚焦融资扩产、并购重组、人才引育等关键环节,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扶持措施。比如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贴息、贴保的民营企业“攀登贷”产品,组织资本专题培训,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抱团贷款等方式提高融资能力等措施。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5个方面行动、21条措施:
一是实施能级提升行动。主要包括鼓励企业主动提标进阶、加大科技创新支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5条措施,提出了建立企业主动提标、政府保障要素的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加快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形成“龙头企业牵头、示范引领、全行业升级”的工作机制等具体措施。
二是实施融资促进行动。主要包括加大贷款融资支持、用好政府引导基金、促进企业直接融资、加大融资服务力度、提高企业融资水平5条措施,提出了对入库企业新增用于生产性项目投资或流动资金的银行贷款,每年给予1%年化利率和1%年化担保费率补贴;支持企业运用融资租赁等手段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具体措施。
三是实施市场拓展行动。主要包括促进企业链式合作、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助力企业抱团发展、鼓励企业发展网络销售4条措施,提出了支持入库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并给予最高30万元经费补助;对入库企业并购市外项目的,给予并购标的额1‰、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开展“国企民企牵手”活动;用好“山东制造·网行天下”品牌,引导企业借助专业平台开展“云采销”等具体措施。
四是实施人才赋能行动。主要包括打造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加大人才政策支持、解决引才难题3条措施,提出了选派高层管理人才到知名高校、优秀企业学习交流,对入选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强企榜单的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分别同等享受我市B类、C类、D类、E类人才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海右“人才驿站”编制池,支持企业家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等具体措施。
五是实施环境优化行动。主要包括营造宽松的政务环境、增强示范引领能力、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障4条措施,提出了建立“首席服务专员”制度;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价;持续开展济南民营企业100强申报发布活动;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系列活动,每年评选2个示范区县、20个示范街镇、50个诚信示范园区、100个诚信示范企业等具体措施。
四、民营企业重点培育库入库标准是什么?
入库企业为在我市进行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的独立核算民营企业,平稳健康运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四大主导产业或制造业,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在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
2.属于服务业、建筑业等其它行业,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在3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
3.有总投资过3亿元建设项目并列入当年市重大项目清单的制造业企业。(包括《济南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清单》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安排》项目清单。)
存在以下问题的企业不予入库:
1.被列入济南市严重失信名单的;
2.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事故的;
3.被列入《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不予支持范围的。
市民营经济局每年对骨干民营企业培育库实施动态调整。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战略规划处
联系电话:0531-51700512 517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