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创业“一件事”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25-11-27 09:46 所属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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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创业服务

一、问:个人创业“一件事”的联办事项是什么?

答:你好,个人创业“一件事”能办理的事项,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是: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纳税人信息确认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小微企业来说是: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纳税人信息确认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

二、问: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你好,不同事项办理条件不一样,分别是1.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在济南市内依法取得相应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符合所在区域内产业政策、生产经营场所规定的。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3.纳税人信息确认:首次办理涉税事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4.就业创业证申领: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劳动者。5.创业补贴申领: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三、问:个人创业“一件事”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请问您是想办理什么事项,根据群众想办理的事项分别介绍。

(个体工商户)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备注

1

身份证经营者身份证明)

原件/复印件

电子

数据共享(如系统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材料)

1

1.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3.创业补贴申领

2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3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复印件

纸质/电子

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5

人员类别证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数据共享

1

创业补贴申领

6

财务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也可提供经营明细台账)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数据共享

1

创业补贴申领

(小微企业)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备注

1

身份证(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原件/复印件

电子

数据共享(如系统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材料)

1

1.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2.创业补贴申领

2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3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4

公司章程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复印件

纸质/电子

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1

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7

人员类别证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数据共享

1

创业补贴申领

8

财务报表或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数据共享

1

创业补贴申领

四、问:个人创业“一件事”的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你好,有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途径。线上办理:注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手机端)用户并登录,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济南市专区,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线上反馈申请人需要补全修改的全部材料或不符合原因;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线下办理: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个人创业“一件事”窗口咨询办理。

五、问:个人创业“一件事”的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公时间是什么?

答:请问您是哪个区,回答相应区县办理窗口。

区县名称

服务窗口地址

对外咨询电话

窗口工作时间

历下区

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1号窗口

0531-86952351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中区

山东省济南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号、3号窗口

0531-51806976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槐荫区

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槐荫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1-6号窗口

0531-87958663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天桥区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天桥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26-28号窗口

0531-81601163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历城区

历城区文苑街与唐冶中路东南角150米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312窗口

0531-88115017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清区

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2号窗口

0531-87221872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章丘区

章丘区政务大厅一楼B3-9窗口

0531-83216933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济阳区

济阳区市民中心二楼西厅C15号窗口

0531-84237607

工作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莱芜区

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F30窗口

0531-76216086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钢城区

钢城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J76-J78窗口

0531-77930853、0531-75873066

工作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平阴县

平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劳动大厦2楼7号综合受理窗口

0531-87867123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商河县

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2楼D08窗口

0531-84884517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高新区

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232窗口

0531-82689993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山区

南山区柳埠镇柳埠三区30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3

0531-51800920、0531-88112749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起步区

起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与纵三路交叉口市民中心三楼F75就业窗口

0531-81175706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个人创业“一件事”的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是什么?

答: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资金拨付时间)。

.个人创业“一件事”的收费吗?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不收费

.个人创业“一件事”的办理结果有哪些?

答:就业创业证

.个人创业“一件事”的办理结果如何领取?

用户可通过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进行查询。

.个人创业“一件事”支持快递物流吗?

答:就业创业证可选择邮寄方式,费用自理。

十一.个人创业“一件事”监督投诉电话是什么?

答:(0531)12345。

十二、个人创业“一件事”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65号)

 

2.《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4 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函〔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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