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一般继承(公证、判决)

发布日期:2025-09-22 14:56 所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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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不动产登记业务

答:一、不动产继承过户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提供);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3、继承公证书或法律文书,(公证书需要核实的,核实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5、完税凭证(电子版或纸质版)二、办理流程1、继承人到就近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2、缴税登记一窗口受理;3、审核;4、登簿发证;5、归档。  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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