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何办理?
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后,依法向住所地所属的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历下区:0531-81288562、市中区:0531-51807861;0531-51807863、槐荫区:0531-87589939、天桥区:0531-81601503、历城区:0531-66899260、高新区:0531-88787605、长清区:0531-87209206、章丘区:0531-83213823、济阳区:0531-84237652、莱芜区:0531-76126719、钢城区:0531-77912776、平阴县:0531-87854122、商河县:0531-84881632、起步区:0531-81175703),如仍有疑问也可拨打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该事项咨询电话:0531-68966192、68966345,由专业审批工作人员为您提供专业、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