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 “学法减分”功能上线的情况说明
答:
自2022年4月1日起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平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可进行“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人员范围:拥有中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
“学法减分”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不得少于5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最高可达6分。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即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参加学习考试的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常识等方面。机动车驾驶人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逾期或者补考不合格的只能重新申请“学法减分”,一个记分周期内可申请多次。
特别强调:1、“学法考试”需要实人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比对,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减记分。2、请勿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如果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或退出APP,会影响学习、考试结果。
不予受理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备注: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