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771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2-02 发布日期: 2023-02-02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 发文字号:
领导干部解读《“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苏楠,济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2023年2月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济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楠同志对文件进行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政策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出台《管理办法》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政策衔接的需要。自《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泉城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泉城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以来,济南市进行了三届选拔,共评选出“泉城和谐使者”66名,对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和谐济南发挥了重要作用。重新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政策衔接,对于做好济南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二是制度衔接的需要。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部署和中组部相关要求,需将“泉城和谐使者”更名为“‘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因而对《“泉城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进行重新制定。三是省市对接需要。省政府《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齐鲁和谐使者原则上从各设区市评选的和谐使者中择优推荐”,重新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有利于更好实现省市对接。

二、《管理办法》的制订过程如何?

文件重新制定过程中,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的通知》等有关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初稿形成后,专门征求市人才办审核同意,并经市民政局第八次局办公会专题研究通过。后向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征求意见建议,且通过市民政局官网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专门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管理办法》的严谨性、可行性和规范性。

三、《管理办法》有哪些特点?

(一)人才示范作用强,选拔原则明确。《管理办法》所称“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专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且贡献突出的人员。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坚持党管人才、面向基层、注重实绩以及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重点从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社会工作者中遴选。

(二)突出基层导向,强调专业性。“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重点从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并面向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适当倾斜。《管理办法》明确了“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条件。其中,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取得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证书或参加省市养老管理和服务培训且评价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三)选拔程序规范,选拔方法细化。《管理办法》提出,在评选年第三季度,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从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送人选进行初步审核,组织有关专家对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考察、公示后,提出人选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名单,经公示后由市政府授予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支持政策全面,人才待遇优厚。《管理办法》提出,“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50人(其中养老服务领域人数应占到总人数的1/3左右),管理期为4年。“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名单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库,市每年组织部分“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以及市情省情国情考察、咨询等活动。

(五)实行动态管理,发挥考核作用。对“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内不再从事社会工作或者调往市外的,可继续保留“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称号,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的,经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核实,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称号并停止其相应待遇。管理期满后,评价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选拔。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具体联系人:王喜春 许超超

咨询电话:0531-5170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