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0-21263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1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济南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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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济南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当前,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出台的《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仅对省级以上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进行了规范,未对地市、区县级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进行明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推动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深化普及、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济南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
二、国防教育基地主要指哪些场所?
国防教育基地是具备国防教育功能,经各级命名的国防教育场所,是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有效载体和依托。按照功能作用主要区分为缅怀纪念、观摩学习、开展军事训练三种类型,按照主题内容、建设规模和影响效应区分为国家、省、市、区县四个等级,主要包括以下场所:
(一)用于缅怀纪念的场所。包括各类纪念馆、纪念地、领袖故居、烈士陵园、革命和历史遗址等。
(二)用于观摩学习的场所。包括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国防园、兵器馆、部队荣誉(军史)馆等。
(三)用于开展军事训练的场所。包括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学生军训基地、少年军校等。
(四)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场所。
三、国防教育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机构制度健全、作用发挥明显,有较强的示范教育作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题内容鲜明。紧扣国防教育主题,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可鉴赏性,有助于全民普及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陶冶爱国情操。
(二)管理规范有序。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无不正当经营行为。
(三)基础工作扎实。基本建设比较完善,配套设施齐全、更新及时,教育资料完整翔实,师资或者讲解员队伍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经费保障到位。有必要的经费保障,能够满足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需要。
(五)社会效果显著。经常开展各种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活动,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国防教育基地由哪个部门命名,命名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
国防教育基地是具备国防教育功能,经各级人民政府命名的国防教育场所。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国防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工作。
五、国防教育基地多长时间命名一次?
各级国防教育办公室考察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场所,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命名为相应等级的国防教育基地,每3年命名一批。
六、国防教育基地的命名程序有哪些?
(一)书面申报。各申请单位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区县国防教育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上报。区县国防教育办公室审核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推荐,报市国防教育办公室。中央、省驻济单位,驻济部队,市直部门和单位管理的,由相应管理单位推荐报市国防教育办公室。
(三)评估审定。市国防教育办公室会同宣传、党史、教育、财政、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济南警备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命名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四)批准命名。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命名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准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命名为济南市国防教育基地,授予牌匾,颁发证书。
七、国防教育基地如何管理?
1.国防教育基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市、区县国防教育办公室不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基地进行检查,对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工作不力,或者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国防教育基地,及时给予批评指导并限期整改。
2.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每年对国防教育基地进行1次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3.已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发挥作用明显增强的,可逐级推荐上报,经上级国防教育办公室考察审核后,由上级人民政府升级命名;建设管理水平严重下降、实际作用发挥不好,甚至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不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由市国防教育办公室报请市人民政府撤销命名,并向社会公告。其中已被命名为国家和省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的,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应当按有关程序报请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和省国防教育办公室撤销命名。撤销命名通常与命名一并实施,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实施。
八、国防教育基地开展工作应把握哪些原则?
国防教育基地是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应当坚持建用并重的原则和巩固、提高、发展、创新的方针,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丰富教育形式,创新展示手段,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功能,促进全市国防教育深入开展。
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实行优惠或者免费,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退役军人和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九、国防教育基地牌匾如何悬挂?
全市国防教育基地统一编号,按照等级分别悬挂“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山东省国防教育基地”“济南市国防教育基地”“XX区(县)国防教育基地”牌匾。省、市、区县国防教育基地编号办法、牌匾样式规格由市国防教育办公室按上级要求统一规范。各级国防教育基地的牌匾,由同级国防教育办公室按照市国防教育办公室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发放。国防教育基地编号办法、牌匾样式规格另行规定。
十、国防教育基地管理有关法律责任是什么?
1.侵占、破坏国防教育基地设施、损毁展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寻衅滋事,扰乱国防教育工作和活动秩序的,或者盗用国防教育名义骗取钱财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挪用、克扣国防教育经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