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588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4-22 发布日期: 2023-04-22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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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根据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及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立足我市实际,制定《济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预案》修订印发,旨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中解救疏散人员、组织灭火行动、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5个方面任务。具体为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妥善安置和救治;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灭火;保护民生和军事重要目标物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加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组织、扑救指挥和专家组职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员单位按照三定规定和指挥部规则执行防灭火任务。根据需要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开展科学扑救。
(三)明确了火灾扑救力量编成,规范了力量调动程序。
火灾扑救力量以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根据火灾应对需要,开展扑救力量调动。
(四)细化了分级响应的条件、响应措施和市级层面应对工作。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层面应对设定Ⅲ、Ⅱ、Ⅰ三个响应等级,并根据火灾是否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损失程度及对经济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可酌情提高响应等级。
(五)明确了输送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保障的方式、程序和制度机制。研究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重点林区物资库建设。市、区县建立本级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必要时申请调用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直升机参与火灾扑救,做好直升机飞行地勤保障。
五、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一)解救疏散人员。根据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指导原则,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求第一时间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增强火灾扑救力量。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力量组成中明确,必要时动员当地机关干部、职工及当地群众等力量按照指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火情监测。开展火灾动态监测时,当地群众掌握有关情况的,应主动向指挥部提供信息,有助于指挥部开展决策部署。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与2018年预案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增加了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本次新修订预案确立了指导思想,具体内容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体制机制变化。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部门由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调整为市应急局。
(三)分级响应内容进一步细化。相较于上一版本,本次修订后的预案细化了Ⅰ、Ⅱ、Ⅲ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对具体响应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