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立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09 13:2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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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政字〔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建立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二月二日

济南市建立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是指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重点工业投资项目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审批和协调服务,解决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前期准备、落地、建设和竣工投产全过程中遇到的共性和特殊问题。
  第二条 成立济南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定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具体项目;协调解决绿色通道服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工作提出要求。
  第三条 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列入国家、省、市年度计划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2.列入市年度计划的中小企业重点工业投资项目;3.领导小组确定应重点支持的其它工业投资项目。
  第四条 对进入绿色通道服务系统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资格:1.有不依法经营或者不诚信经营行为的;2.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3.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企业转产,项目不再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
  第五条 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审批方面可享受如下服务:1.限时办理。对进入绿色通道服务系统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为其办理各项审批事项时,办理时限原则上应为对外公开承诺时限的二分之一(详见附件)。未规定审批时限的事项,审批部门应本着整合流程、集中受理、优化程序、高效审批的原则,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2.优先办理。各相关部门要协助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一般技术和专业审查,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应本着简化高效原则从速进行;需颁发法定许可证件的,可先通过文件、函件或证明的形式办理临时手续,待各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缴纳有关规费并符合其它法定条件后,相关部门予以换发正式项目许可证件。3.并联办理。在项目审批、建设、竣工、验收、达产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对其负责的环节经初步审查认为可行后,在正式文件或许可证颁发前应按上款规定为项目企业出具文件、函件或证明。项目企业凭上一环节机关出具的材料可到下一环节或多个环节的多个机关办理相关手续。4.争取上级支持。对需上报国家、省级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国家专项或争取享受国家、省优惠政策支持的项目,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条件下,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一半的时间转报上级部门,并负责协助企业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5.预约申办。因时间紧迫确需在非工作时间申办审批的,重点项目需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同时办理的,对项目有特殊要求必须提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可以向相关部门预约申办。相关部门在收到预约申请后,应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做好相关办件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加大重点工业投资在建项目协调服务力度。按照属地服务和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市、县、乡三级协调服务机制,逐一明确协调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对项目建设单位报告反映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责任人应在24小时内摸清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协调解决意见,并抓紧督办落实。
  第七条 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实施,对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第八条 未进入市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的工业投资项目,由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负责参照本办法提供相应服务。
  第九条 本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指定相关部门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济南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时限表
    

 办理事项办理时限
(工作日)
责任部门








要件审查(合格或不合格)1市发改委
前期工作联系函1市发改委
项目初审2市发改委
规划选址意见4市规划局
土地预审意见3市国土资源局
环评初审意见3市环保局
审查意见3市卫生局
市文化局
市水利局
市地震局
项目批复、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2市发改委





备案项目初审1市经委
出具备案回执1市经委
核准项目初审2市经委
出具核准项目通知书3市经委





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8市国土资源局
人防工程设计要求5市人防办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市规划局
施工图联合审查10市建委
市规划局
市卫生局
市市政公用局
市园林局
市人防办
市交警支队
市消防局
放、验线3市规划局
缴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3市建委
人防易地建设费1市人防办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方案审查)6市规划局
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3市市容环卫局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等招标即时办结建委
济南市建筑工程手续办理统一收费(审查)通知单即时办结
工程造价审核即时办结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业企业工程施工总分包备案即时办结
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即时办结
建筑企业养老保障缴纳手续即时办结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即时办结
改、扩建二次装饰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备案即时办结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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